辯方證人信陳以誠疑男嬰自拆繃帶 控方批欠說服力


兒科醫生陳以誠被控於2009年時治療不當,令一名割傷右手無名指的14個月大男嬰Bosco傷勢惡化,最終要切除一截手指。陳涉三項專業失德,醫務委員會今日(15日)繼續召開紀律聆訊。

辯方專家證人、骨科專科醫生葉永玉指,按照常理,第一次包紮傷口通常由醫生負責,其後會由護士負責包紮,故相信如陳以誠跟她所說般,Bosco的手指並非由他包紮。葉又估計繃帶可能曾被Bosco拆開,及後由他人再包紮,醫委會暫代主席麥列菲菲質疑葉沒有實際證據,一切只是個人意見。葉指起初猶豫應否就此案提交醫療報告,與另一位專家證人、港大矯形及創傷外科學系名譽臨床副教授胡永祥溝通後,相信陳以誠無辜,故願意幫助這位無辜的朋友。

控方律師則指,陳以誠及專家證人竟指傷口的深度和大小並不重要,甚至對傷口位置並不清楚,令人難以置信。另外,Bosco手指的包紮方法並非一般不具醫療知識的人可以完成,因此不可能是其父母包紮。控方律師又回應葉的證詞,指其為幫朋友而作證,及推論繃帶曾被Bosco拆開的說法沒有說服力。

面對錯用Dermabond治療(皮膚粘合劑治療)的指控,辯方律師引用控方專家證人骨科醫生林迪基所說,用Dermabond來止血是錯誤方法,但用來處理傷口則是正常方法,故陳以誠並無錯失。另外,辯方律師指Bosco母親林女士多份證詞皆有出入,例如她作第一次證詞指看見Bosco沒有哭鬧,因此病情應該穩定,故其父親要求陳以誠打開繃帶,但第二份證詞則指見到繃帶滲出組織液,才叫陳拆開繃帶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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